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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八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公报(总第4号)

来源: 八步人大  日期:2017-10-09 10:39:47  点击:  属于:公告公示
四届第四号                                            总第4号
 
目    录

 
贺州市八步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六次会议―――(2)
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5)
关于2016年度八步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15)
关于2016年八步区财政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25)
关于批准2016年八步区财政决算的决议――――――――――――(28)
关于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融资建设项目情况的报告―――――――(29)
关于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33)
关于八步区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38)
关于八步区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43)
关于乡镇低保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49)
关于城区外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工作的报告(书面)――――――― (56)
关于城区外治安监控网络建设视察情况的报告(书面)――――――(61)
关于接受吴望东辞职请求的决定――――――――――――――――(66)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66)

 
贺州市八步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2017年7月12日,贺州市八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承坚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谢 敏、冯小娟、莫宁辉、龙立忠,委员刘  涛、谢志军、何福枝、范日星、罗 红、陈旭娟、黄对强、刘 波、陶文胜、韦城增、陆国胜、钟 冰、贝美燕、钟新旺、谢淑青、何 宇、谢龙周、罗承平、陈家献、罗和阵、邱理昌、陈 业、盘生安、彭贤康、罗绍鑫共30人出席会议。
       曾建华、李春芽、吴望东3人因事请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区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八步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财经委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初步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融资建设项目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八步区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八步区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低保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外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工作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城区外治安监控网络建设视察情况的报告(书面)。同时,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2016年八步区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八步区2016年度财政总决算(草案)》。
       在会议审议中,大家认为:区人民政府在2016年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税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高度关注民生,努力构筑公共财政体系,有力地支持了八步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圆满地完成了财政预算收支任务。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加快经济发展,积极培植财源,促进财政增收;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统筹管理,推进财政科学发展,保证财政平稳运行。同时,要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格控制不合理财政支出,认真整改审计部门查出的问题。
       在会议审议中,大家认为:在政府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推进项目中,各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在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监管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情况,在审议时也提出了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对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推进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及时整改。同时,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和协调各购买主体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完善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和使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监督项目健康推进。
       在会议审议中,大家还认为:区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发展”的目标,发挥示范区引领示范作用,全面加快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在低保工作中,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政策,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强化群众监督和参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低保工作透明度,确保了低保对象认定准确,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科学整合巡防警力,精心构建城区治安防控网络的同时,积极向城区外延伸,有效地预防了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保持了乡镇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会议要求,区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农业(核心)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 突出产业特色,引领传统农业产业改造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要加大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力度,不断做好农村低保工作这项惠及困难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加强“小天网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使用,有效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增强全区人民安全感。
       会议还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任职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  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建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斌;不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常委会机关委室主任、副主任,区人大代表2人,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城投公司、现代商贸产业园管委、临贺建投公司等单位1名领导列席了会议。


 
八步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7年7月12日在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八步区财政局局长 周训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八步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请审议。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八步区财政努力克服收入严峻形势和支出巨大压力,统筹抓好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克服经济下行等诸多困难,扎实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隐定等各项工作,全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16年财政决算总体情况
    (一)公共财政决算
       2016年,八步区财政总收入274,64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7,56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54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458万元,财政总支出323,56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8,922万元,减专款结余23,691万元,净结余-72613万元。
财政总收入274,643万元由以下几项组成:(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904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229,88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357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39,4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2,042万元);(3)债券转贷收入15,457万元;(4)上年结余收入-48,956万元;(5)调入其次资金5,355万元:(6)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收入1万元。
     (二)政府基金决算
       2016年,八步区政府基金收入337万元,上年结余6,9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336万元,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583万元;基金支出7,148万元,调出基金60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752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83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2016年,我区社会保障基金收入78,448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91.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10,0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 88.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1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 89.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1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99.2%。
       2016年,我区社会保障基金支出69,9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 94.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1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90.7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8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 96.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869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 95.7 %。
全年收支相抵,我区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8,53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 34,884万元。
        二、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全区组织财政收入105,604万元,完成全年预期目标109,000万元的96.9%,同比(下同)增加4,161万元,增长4.1%。其中:税收收入79,574万元,增加3,940万元,增长5.2%。非税收入26,030万元,增加221万元,增长0.85%。
      (1)增值税收入33,67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7.6%,增加16,919万元,增长100.9%。
      (2)营业税收入4,05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79.3%。减少8,899万元,下降68.8%。
      (3)企业所得税收入8,45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3.9%,减少1528万元,下降15.3%。
      (4)个人所得税收入3,21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13.8%,增加967万元,增长43%。
      (5)资源税收入23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5%,增加18万元,增长5.4%。
      (6)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89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5%,增加123万元,增长69.6%。
      (7)房产税收入64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0.8%,减少97万元,下降13.1%。
      (8)印花税收入50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1%,增加34万元,增长72.2%。
      (9)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49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2.8%,增加35万元,增长75.7%。
      (10)土地增值税收入78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7%,减少32万元,下降39.3%。
      (11)车船税收入5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2%,减少958万元,下降94.9%。
      (12)耕地占用税收入22,29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2.2%,减少2,483万元,下降9.6%。
      (13)契税收入3,36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5%,增加1,004万元,增长42.5%。
      (14)专项收入2,71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4.3%,减少638万元,下降19%。
        (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7,78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1%,增加5822万元,增长48.7%。
        (16)罚没收入1,15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减少38万元,下降3.2%。
        (17)国有资产经营收入1,40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7.2%,减少4,955万元,下降77.4%
        (1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1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8.5%,减少583万元,下降27.7%。
        (19)其他收入78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1.9%,减少10万元,下降1%。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我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7,564万元,完成预算数331,255万元的92.8%,同比(下同)增加22,706万元,增长8%。主要支出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1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3%,增长24.2%。。
      (2)公共安全支出5,73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增长3.1%。
      (3)教育支出67,1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5.3%,增长1.5%。
      (4)科学技术支出59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下降61.9%。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4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2.9%,增长6.4%。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6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3.8%,下降23.6%。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70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5%,增长12.3%。
      (8)节能环保支出6,292万元, 完成预算数的76.4%,增长24.9%。
      (9)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1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2.3%,下降67.0%。
      (10)农林水事务支出66,18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2.5%,增长48.9%。
      (11)交通运输支出11,91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7%,增长2.5%。
      (12)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16,38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5%,增长21.8%。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2万元, 完成预算数的80.5%,下降71.2%。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7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增长89.0%。
      (15)住房保障支出15,8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63.2%,下降29.6%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6%,下降14.2%。
      (17)债务付息支出72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增长39.1%。
        三、财政工作主要成就
      (一)财政收入总量继续领先。全区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增长,规模达10.56亿元,收入总量继续位居全市第一。
      (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实现新增长。2016年,我区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229,882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资金119,254万元,同比增长14.7%;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28,586万元,同比增长20.8%;专项转移支付82,042万元,增长28.1%。
      (三)财政支出取得新成效。2016年,我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预算进度的92.8%,同比增长8.0%,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房建设、扶贫攻坚支出得到较好的保障,民生方面支出得到有效增长。八项支出205,710万元,同比增加14,007万元,增长7.1%。
         四、2016年为完成全年预算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6年,我们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布局,以新状态适应新常态,负重爬坡不松劲,精准发力不偏移,财政保障服务跟进到位,避免了财税运行的大幅波动,成为经济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一)强征管稳增收,组织收入方式建立新模式。建立完善财税及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做到财税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积极开展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强化税源分类管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信息化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实现税收征管的全程动态监控。坚持“抓大、控中、管小”的原则,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完善征管机制,加强对各类潜在税源和零散税源管理,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应收尽收。稳步推进营改增工作,积极加强财政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推行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网络监控、财政统管”为模式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式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的征收管理,大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抓项目促发展,综合支撑能力发挥新优势。一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认真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导向,抢抓政策叠加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全年共争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82,042万元,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2,224万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6,439万元、置换债券400万元,为支持县域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二是加大重点项目扶持力度。筹措资金9,823万元,重点支持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黄洞都江口至南乡公路等工程建设,改善了基础设施,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三是扶持企业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协助广西贵丰特钢有限公司、贺州市兆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科信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门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项目12个,到位资金1,742万元,有力推动了我区生态工业向质量效益型方向转变。与此同时,安排资金160万元,专项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全区招商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着力培植新兴企业,争取安排342万元资金推进农村淘宝电子商务工程,有效推进了经济转型发展。
        (三)倾财力强“三农”,农村经济发展彰现新成果。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达到54,182万元。一是各项惠农补贴全面落实。发放农业支持保护、农机具购置等补贴资金3,902万元,使全区农民人均现金收益得到增加。二是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争取和安排资金878万元,通过先建后补和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设施农业和畜牧产业发展;贺街绿色蔬菜产业基地、铺门供港蔬菜基地已成为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三是大力支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争取和安排资金2,103万元,实施高效节水示范、农田水利建设公益性维修等项目。争取和安排资金3,488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渠道衬砌、道路硬化、路灯架设、旧井改造、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等财政奖补项目207项;争取和安排资金303万元,在全区201个行政村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项目;争取和安排资金1,078万元,在贺街镇、信都镇、桂岭镇和莲塘镇开展自治区和市级“百镇建设”试点建设;争取和安排资金370万元,实施特色文化名镇、特色名村工程建设;生态村屯村道硬化、亮化投入资金达596万元。四是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工程。争取和安排资金417万元,开展职业技能和雨露计划培训;争取和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27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6,219万元,有效调动了农民靠智力创业、靠技能增收的积极性。五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开展。争取和安排资金290万元,完成全区201个村、社区权属调查。六是扶贫攻坚工作稳步扎实推进。争取和安排扶贫资金30,556万元,全力保障扶贫攻坚各项资金需求;实施库区移民扶贫易地安居工程,安排安置款7,865万元。
        (四)调结构惠民生,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新提升。坚持“以人为本”,把和谐社会建设贯穿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投入民生保障的重点支出资金达250,000万元,同比增加23,687万元。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争取和安排资金2,500万元,巩固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全区88,748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争取和安排资金309万元,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了国家助学金、中职教育免学费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杂费、书本费政策;争取和安排资金4,835万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争取和安排资金1,228万元,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实施城区、乡镇中小学教学楼新建、学生宿舍、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行政村幼儿园改建、教具购置项目,教育均衡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二是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争取和安排资金2,873万元,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价和经常性收支差额政策;争取和安排资金15,957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确保医改政策落实到位;争取和安排资金2,916万元,支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争取和安排资金166万元,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政策。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争取和安排资金10,624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待遇政策;争取和安排资金1,838万元,确保企业离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争取和安排资金7,304万元,落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政策;争取和安排资金994万元,落实农村五保、孤儿等各项生活救助政策;争取和安排资金2,146万元,落实抚恤各项救助政策;争取和安排资金271万元,落实自然灾害和各项临时救助政策;争取和安排资金589万元,落实残疾人各项救助保障政策;安排998万元资金,落实了80岁以上老人每月的高龄补贴;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筹措资金1,628万元,用于改造棚户区住房、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有效解决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争取和安排资金5,030万元,对全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和未纳入建档立卡户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进一步改善了农村贫困家庭的居住环境。为我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保障。五是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建设。争取和安排资金160万元,全面落实“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支持群众文化、全民健身、农村放映及新闻宣传等事业发展,不断丰富城乡精神文化生活。
      (五)深化改革,预算管理改革纵深推进。一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试点,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年,全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一级预算单位90个,占单位总数的98.0%,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资金达53,086万元。全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162个,改革覆盖率100%,全年国库集中支付金额达256,634万元,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3.4%。全区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实现了新突破,刷卡量全市领先。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组织开展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严格执行《八步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对存量债务进行清理和化解。全年已拨付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12,623万元。三是“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行,稳步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发展活力。
      (六)加强监管,厉行节约管理深入开展。一是不断健全财政监管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措施和办法,包括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培训费、临时出国经费、外宾接待经费等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对部门预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全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全面清理历年结余结转项目资金,确保能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6,181万元。三是“违规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全区共清查出财政供养人员公积金、年终绩效、交通补助、遗属补助、预算单位工程结算结余款等资金45.5万元,清退上缴财政资金45.5万元。
         四、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收入未能及时缴库。如一些部门和单位未能将应缴的财政资金及时缴存,延误了缴款,不符合新《预算法》“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的规定。
      (二)预算的约束力还不够强。突出表现在为完成工作任务,给非预算单位和企业拨付财政预算资金,给部分单位追加指标,影响了预算的权威性。
      (三)清理借垫款力度不大,财政潜在隐性风险。没有很好地履行《预算法》赋予的职责,对出借的财政资金没有很好的方案和对策,使财政资金游离于监控之外,未能及时收回,用于弥补财力的不足。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在区人大的指导和审计的监督下,我区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得到逐步改进和加强,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对此,区人民政府已要求区有关部门按照区人大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努力加以解决。
 

 
关于2016年度八步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7月12日在八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八步区审计局局长  谢祥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度我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八步区审计局在2017年4月6日至6月1日,对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税收征管等系列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等,并对区发改局、区卫计局2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评价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于2016年3月3日经区人大第三届第七次会议通过,12月份经过八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进行了预算调整。区本级年初一级预算执行单位共有92个,年度内实际执行单位156个(包含学校、卫生院及财政所等二级预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人员7858人,财政差额拨款人员605人。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年结余-48956万元;2016年八步区财政总收入32359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90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6874万元,非税收入260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988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5457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万元,调入资金5355万元。
财政总支出323565万元(完成预算数327685万元的93.9%,同比增加22706万元,增长8%),其中:公共财政支出30756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54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458万元,年末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892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37万元,上年结余69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336万元,基金预算总收入17583万元;基金支出7148万元,调出基金604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7752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83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入784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的 131.65 %,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0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88.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1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222.5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1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99.16%。
       2016年全区社会保障基金支出699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132.54%,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是81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90.7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8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214.6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8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95.7%。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853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4884万元。
      (二)八步区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公开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按照《预算法》规定时间已向社会公开。2016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5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是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931万元;公务接待费是1600万元;2016年度共发生三公经费统计数1558.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是11.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743.85万元,公务接待费是802.47万元。与预算数2533万元相比未超预算。
      (三)八步区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底,八步区政府存量债务余额为 39766.44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36615.93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 36615.93万元、专项债务0 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3035.41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15.10万元。比2015年底政府存量债务余额 27240.63万元,增加 12525.81万元,增长了45.98%。
      (四)收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新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八步区收回盘活存量资金为15534.60万元,其中:保留继续使用原项目的资金4793万元;重新统筹安排已收回的结余资金项目安排10741.60万元。
      (五)八步区发改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八步区发改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八步区财政局批复区发改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669.70万元,区发改局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1178.14万元(其中:区财政局实际列支拨付到区发改局9663.11万元,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1515.03万元)。预算执行率是年初预算数669.70万元的 1669.13%(执行率增加主要是临贺公司及现代产业园的资金通过发改局账户导致)。
        2.八步区发改局2016年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收入总计9527.18万元,支出总计11183.68万元,上年结余1671.37万元,本年结余-1656.50万元,累计结余14.87万元 。
     (六)八步区卫计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八步区卫计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八步区财政局批复区卫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5450.63万元,区财政局实际列支拨付到区卫计局2101.38万元,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2071.11万元。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349.25万元(造成预算与实际执行数相差大的原因是财政年初预算把各乡镇和社区卫生机构的医疗补助收入做为非税收入,而八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执行数不包括各乡镇和社区卫生机构的数据)。
       2.八步区卫计局2016年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收入总计2101.38万元,支出总计2071.11万元,上年结余771.73万元(结余调整变动-417.99万元),本年结余30.27万元,累计结余384.01万元 。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财税部门及各预算执行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为契机,认真落实国家稳增长等系列政策,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深入实施“六区融合、共建小康”战略,坚决打好“六大攻坚战”,有效应对风险和挑战,顶住了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绩效,全面推行预算公开,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总体良好,为我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预算编制逐年规范,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2016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及贺州市的财政政策,按照“保基本、保民生,促发展”的支出原则,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充分体现了财政的保障职能。遵循“阳光、公平”的财政理念,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模式。年初预算一律实行行政经费原则上不增加,设立并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创新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558.04万元,比年初预算2533万元减少974.96万元,下降38.49%。二是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16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金额170587.39万元,比2015年92113.15万元增加78474.24万元,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和金额逐年增加。三是清理收回财政往来借款,保障财政资金安全。2016年未发生财政性资金出借,并于当年收回历年财政资金借款280.90万元(其中:环保局归还250万元,国土局归还30.90万元)。四是稳步推行财政预算公开,促进“阳光”财政建设。在互联网上分别公开了财政收支预算、“三公”经费预,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采购项目编制不完整,经审计核实政府采购项目金额达170587.39万元,但在列入2016年预算的只有6560.20万元,多数部门和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预算编制不科学。在进行财政预算编制时所采用的方法为基数预算法,容易引发 “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因为基数中包含了过去分配不合理的因素,不利于财政资金结构的优化。预算编制缺乏约束性。有些单位预算存在调整、追加频繁的现象,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不能严格执行年度预算,预算约束力不强。
      (3)预算执行不严格。没有按预算拨付应付款项。如住房公积金预算6660万元,其中:2016年安排公积金4710万元、补交2011年住房公积金1850万元,经核实,住房公积金实际支出5440.92万元(其中:2011年实际支出99.81万元)。部分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如财政专户年末结存未纳入当年预算。本局财务的利息收入2.57万元未缴入非税收入管理。
       2.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数额非常大。2016年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支付7370笔金额共计101468.32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金额90.98%,同比2015增长11.37%。   
       3.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 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4528076.39元。经核实预算外总会计及局财务账套等发现年末应缴未缴预算款4272637.19 元(经核实2017年缴库情况,此笔款项在2017年3月底前已经全部缴入国库),财政本局财务帐套反映其他收入中的利息收入25711.20元、捐赠收入229728元,三项合计4528076.39元。
      (2)预备费管理使用不规范。2016年,八步区本级预备费年初预算2630 万元,2016年1-12月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动支预备费追加预算支出5275.54万元,超出年初预算2645.54万元。
      (3)专户撤户余额管理不够规范。截止2016年12月31,采购办账户、基建户、经建股4个帐户撤户余额共6956万元,直接转到代管户、本局基建户及单位基本账支配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4)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5132万元。截止2016年底,八步区欠缴单位应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金额约为5132万元(其中:2011年欠缴1441万元、2012年欠缴1830万元、2013年欠缴1861万元),经核实,2016年预算方案中已将2011年欠缴公积金列入当年预算范围,但在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也未实际执行到位,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之规定。建议八步区财政局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本级财政预算方案,及时将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欠缴金额约为5132万元分批缴入贺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八步管理部。  
        4.审计调查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信都卫生院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34万元,经审计指出后,在审计期间(即5月18 日)已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34万元缴入国库。
     (二)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历年出借财政资金未依法催收、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截止2016年末,应收或借出款共112928185.85元,其中:
       1.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88171320.85元(含应收已破产企业即微粒板厂72057913元)。
       2.借出款项(对预算单位借款)期末余额为20490000元,其中:八步区国土局10000000元(是用于文化旅游新城的征地款)、八步区粮食局(即金泰粮油公司)5000000元、八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1300000元(原借1500000元,2015年已归还200000元)、八步区人社局3800000元、中小企业局170000元。
        3.借出款项(对企业借款)期末余额为4266865元,其中:八步区征地拆迁办 4230000元;农行购国库券36865元。
       以上“借出款项”,八步区财政局均未依法履行催收手续及往来账款该清理而未及时清理,导致长期挂账,给财政资金的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建议八步区财政局要加强财政对外借款日常管理,完善内部职责分工,落实借款管理责任,建立财政对外借款台账,依法及时催收出借款项及清理因企业破产而无法收回的款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完整。
     (三)税收征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企业应缴未缴印花税 52254.30元。根据审计厅的要求,我们对涉及疑点的两个企业即广西桂都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和广西桂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底止,上述两个企业未依法申报缴纳印花税52254.30元,这个问题已经反馈到八步区税务局,由税务部门依法催收。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八步区发改局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应记未记财政拨款收入857.28万元,虚列支出657.76万元
    (2)擅自将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4.72万元,调整到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造成账务不实。
    (3)应列未列固定资产0.96万元及无形资产0.75万元。
       2.八步区卫计局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75.20万元;
    (2)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额比重过大;
    (4)虚增支出139.35万元;
    (5)挤占专款55.65万元。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6年,区审计局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67个,审计总金额12717.89万元,审定金额11888.25万元,核减工程造价金额829.64万元,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145.92万元,促进被审计单位挽回损失853.13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和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等17篇,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35条,审计等各类信息2篇。根据政府工作安排,对我区莲塘生态移民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贺街生态移民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八步区人民医院3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审计总金额24826.46万元,发现主要问题金额282.79万元,核减工程造价金额94.10万元,促进被审计单位节约资金103.76万元。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造价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及时在施工现场或书面提出意见和建议31条,上报政府综合报告1份,信息2篇。
       以上(一)至(五)方面存在的问题,审计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责令改正、责令补缴、责令退还以及收缴财政等处理处罚,相关单位已按照审计意见积极着手进行整改。
       2016年,区审计局完成审计项目23个,完成年度计划项目的100%,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01956.94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 56个;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处罚, 处理上缴财政366.1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029.19万元,调整账务处理8826.86万元,其他已整改金额88683.34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25篇,提出审计建议43条,上报《审计要情》3期,提交审计各类信息122篇,充分发挥了国家利益“捍卫者”和公共资金“守护神”作用。
       三、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审计建议
     (一)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硬化支出预算约束。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压缩年度预算追加。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规定,硬化预算约束力。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针对2016年末区本级92个预算执行单位中有部分单位结转下年各类预算指标的现状,建议全面彻底清理各预算执行单位结存的财政存量资金,分门别类进行统筹整合。三是强化部门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开支,压缩行政成本。
    (二)强化财税征收管理,严格执行缴库和政府统筹规定。一是严格按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入库规定,按照收入级次和类别定期划解金库或者财政专户,不得人为调节财政收入完成进度。二是督促相关企业及时进行纳税申报,防止税款漏管漏征。三是严格执行征收范围的管理,不得随意扩大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
    (三)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一是规范预算执行单位往来资金收支核算,对属于非税收入的资金一律缴入非税专户。二是全面清理财政专户存量资金,对清理确认的财政专户净结余的存量资金及时收回预算统筹使用。三是加大出借款项的催收力度,及时收回出借的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
    (四)严格控制债务总量,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建议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防范债务风险,督促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了解政府购买服务的真正意义,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举借政府债务,切实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避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负担,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效监督下,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改革的重大举措,恪守使命,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不断提高审计监督实效,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六区融合、共建小康”发展战略,坚决打好“六大攻坚战”作出更大的贡献。
    
  
八步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6年八步区财政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
—2017年7月12日在八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八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何福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五条和新《预算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对《八步区2016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2016年全区财政总收入274,643万元,财政总支出323,56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8,922万元,减专款结余23,691万元,净结余-72613万元。
       2016年全区共组织财政收入105,6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9,000万元的96.9%,同比增加4,161万元,增长4.1%。其中:税收收入79,574万元,增加3,940万元,增长5.2%;非税收入26,030万元,增加221万元,增长0.85%(非税占24.6%,比上年减少8.2个百分点)。
      2016年全区财政总支出323,565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10,54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45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7,564万元。
      2016年全区组织政府性基金收入33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9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336万元,基金预算总收入17,583万元;本年基金支出7,148万元、调出资金604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7,75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831万元。
       2016年全区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入78,448万元,社保基金支出69,911万元,当年结余8,537万元,年终结余34,884万元。
     (二)根据《广西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预算调整应在当年的9月底前提出调整方案,由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后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批准”。八步区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年初数经区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批准为:财政总收入259,81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77,685万元),财政总支出259,81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205,572万元)。下半年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数为:财政总收入340,96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73,939万元),财政总支出340,96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330,668万元)。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均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经初步审查《八步区2016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经上级确定的报表数为72,9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98.6%;与年初预算相比,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经上级确定的专款和科目调剂等变动,最后确定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报表决算数为307,564万元。另有预算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专款23,691万元。
        二、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16年财政收支情况看,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组织的财政收入(105,604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177.95亿元)的比重还是偏低(占5.93 %)。
     (二)非税收入(26,030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904万元)的比重还是偏大,占35.7%)。
     (三)支柱财源缺乏,收入增长后劲不足。
     (四)本级政府存量债务余额为 39,766.44万元,财政风险显现。
     (五)财政收支矛盾加大。
        三、审查意见
        2016年,八步区人民政府始终把财税工作作为年度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财税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高度关注民生,努力构筑公共财政体系,有力地支持了八步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圆满地完成了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八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6年八步区财政收支运行质量总体上是好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建议批准《关于2016年八步区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八步区2016年度财政总决算(草案)》 。
        四、工作建议
        为了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针对当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2017年财政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
     (一)加快经济发展,积极培植财源,促进财政增收。
     (二)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税务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加强统筹管理,保证财政平稳运行。
     (三)深化财政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发展。继续做好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政府集中采购和使用公务卡结算等制度的执行,同时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财政秩序,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四)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财政支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工作,充分利用便捷高速的网络平台,不断提高预算水平。强化预算的约束力,严格执行预算。
     (五)加强监督力度,认真整改审计部门查出的问题。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职能,督促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各有关单位对需整改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原因,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八步区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7月12日贺州市八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八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关于2016年八步区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八步区2016年度财政总决算》。
       会议同意八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八步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要求八步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并按照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抓好落实,努力完成2017年预算。
 
八步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融资建设项目的情况报告
——2017年7月12日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八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翟文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关于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融资建设项目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融资建设项目共33个,贷款金额总计716861.6万元,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已到位资金293168万元。
        一、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一)现代商贸产业园管委会负责实施的项目
       由现代商贸产业园负责实施的项目共5个,贷款金额总计138179万元,现到位贷款金额为48979万元。
       古柏生态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融资到位贷款金额40999万元,一期范围内征地基本完成,已有驾考中心、广汽丰田4S店汽车销售公司2家企业入驻园区。莲桂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一期路网工程项目已融资到位贷款金额2980万元,现正在积极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开展项目用地指标及林地指标申请工作等。五协生态科技园一期路网工程建设项目已到位贷款金额3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正在申请土地指标。政法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已到位贷款金额2000万元,其中贺街派出所项目已完成项目验收。政法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暂无到位贷款金额,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工作。
      (二)区城投公司负责实施的项目
        由区城投公司负责实施的项目共10个,贷款金额总计174355万元,现到位贷款金额125090万元。
        八步区百镇建设项目已到位贷款金额2800万元,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工作。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已到位贷款金额3840万元,正在进行前期施工工作。镇级公交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暂无到位资金,正在开展前期手续工作。贺州至富川公路贺街至广贺高速贺州东出口段项目贷款金额已全部到位,现基本达到全线通车,正在进行后期路灯、绿化等工作。贺州八达东路(贺州大道至莲塘马尾河大桥段)项目到位贷款金额945万元,正在有序开展项目施工。古柏片区、故城片区、桂岭片区、光明化氮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金额已全部到位,正在有序开展项目施工。
      (三)临贺公司负责施工的项目
        由临贺公司负责实施的项目共9个,贷款金额总计337897.6万元,现到位贷款金额95329万元。
        八步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一期、二期)项目贷款金额已全部到位,莲塘、贺街安置点部分主体已建设完成。八步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信都、桂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到位贷款金额8331.4万元,已完成前期工作。广西主要支流贺江整治工程贺州市八步区贺街段防洪堤工程暂无到位贷款金额,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福利院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贷款金额已全部到位,完成桩基础,进入基坑开挖阶段。义务均衡教育发展建设项目已到位贷款金额6000万元,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部分工程已进行基础施工。八步区临贺故城古城墙、护城河、门楼、文庙修复建设项目已到位贷款金额146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果蔬展示园项目贷款贷款金额已全部到位,游乐场项目设施安装基本完成,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中。临贺山庄建设项目贷款金额已全部到位,主楼基础施工已完成。中幼林及新造林项目贷款金额已全部到位。
     (四)区交通局负责实施的项目
       由区交通局负责实施的项目共6个,贷款金额总计59020万元,现到位贷款金额22570万元。
       农村公路县乡村道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已到位贷款金额800万元,正在进行设计图纸审查,下一步安排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工作。农村扶贫道路建设项目贷款金额已全部到位,乡镇道路路面维修及硬化项目正在做前期工作,通村屯桥梁项目正在进行评审。大汤经南乡至广东福堂公路项目贷款金额已全部到位,现已竣工验收。农村公路改扩建及桥梁工程项目、新路至里松三级公路改二级公路项目和莲塘至贺街二级公路项目暂无贷款金额到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五)区卫计局负责实施的项目
        由区卫计局负责实施的项目共2个,贷款金额总计5580万元,现到位贷款金额700万元。
        八步区卫生系统服务项目(一期)已到位贷款金额700万元,项目前期手续基本完成,进入医疗设备正进行招标采购阶段。八步区城镇卫生系统服务项目(一期)暂无贷款金额到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六)由区市容市政管理局负责实施的项目
       由区市容市政管理局负责实施的项目1个,为莲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总贷款金额为1800万元,已到位贷款金额1800万元,项目主体已基本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政策影响,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暂停,较多项目资金未到位,缺乏建设资金,无法正常开工建设。部分已开工建设项目资金困难。
     (二)土地指标、林地指标等需上级部门审批,前期手续办理时间长、过程繁琐。
     (三)部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地下管道、光缆、电线等管线复杂,且管线涉部门多,影响项目施工进度。
     (四)项目征拆进度慢,项目无法正常进场施工。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快推进各项目融资工作,采取多方式、多渠道与银行对接,争取项目资金进一步到位。同时加快资金回笼,滚动资金链条,用活首批贷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区政府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和协助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必要时要开设“绿色通道”,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三)继续加强与管线部门沟通,争取项目管线早日实现迁移。
     (四)加快征拆进度,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积极找对方法,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寻找征拆突破口,确保征拆计划进度的顺利进行。
     (五)制定项目进度倒排工期表,加大督促力度,督促施工方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推进。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八步区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2017年7月12日在八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八步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八步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9日,由八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小娟组织部分贺州市四届人大代表和八步区四届人大代表,先后深入八步区莲塘、贺街、步头三镇,对我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视察组先后到了莲塘镇炭冲村马鞍寨(炭冲生态乡村旅游示范区);客家围屋(大棚彩椒);贺街镇双瑞村(临贺淮山基地);贺街镇三步梯(八步区满天下李子产业(核心)示范区 观景台);步头镇(八步区森林仙草产业示范区)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在实地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听取了八步区政府关于我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情况汇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现状
       视察发现,近年来,我区把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力统筹推进,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以来,我区已成功创建一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其中,认定为自治区级示范区的有一个:贺街镇三步梯(八步区满天下李子产业(核心)示范区) ;比较有特色的是莲塘镇炭冲村马鞍寨(炭冲生态乡村旅游示范区);客家围屋(大棚彩椒);贺街镇双瑞村(临贺淮山基地);步头镇(八步区森林仙草产业示范区)等,据了解,这些核心示范区涵盖了水果、蔬菜、富硒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产业。
       我区现代特色农业的发展特点明显:一是现代农业带动力强,效果明显。只要特色农业发展得好的地方,贫困人口就相对较少,可以说是极大的助力了八步区的扶贫工作。二是各有特色。每个示范区发展特色农业的品种各有侧重,自身特色较为突出,一些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符合市场发展需要。三是农民的参与度高。示范区周边农民积极性高,以公司+农户的形式普遍存在。
       二、主要成效及做法
       2014年,八步区启动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区工作;2016年,全面启动自治区、市、县、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2016年,贺州满天下李子产业(核心)示范区被认定为第三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四星级),八步区森林仙草产业示范区、贺州市月湾生态休闲示范区被授予为广西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八步区信都镇利成水稻产业示范区、八步区莲塘镇炭冲生态乡村旅游示范区被授予为广西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2017 年,规划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区1个、市级2个、县级4个、乡级4个。其中:贺州市八步区西溪森林温泉(滑水冲)现代林业核心示范区,按照市级和自治区级示范区标准开展创建;八步区森林仙草产业示范区在原来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基础上提升,按照市级示范区标准开展创建;八步临贺淮山示范区、八步开山白毛茶示范区按照县级示范区标准开展创建;八步区客家围屋休闲农业示范区,八步恒昌稻菌轮作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区、八步区梅花肉鹅产业示范区、八步桂花苑休闲林业示范区按照乡级示范区标准开展创建。
     (一)总结创建经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示范区的实践,八步区委、区政府切实体会到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创新农业发展理念的实践平台;是集聚政策、人才、科技、资金等现代生产要素的有效载体;是拓展农业多功能性,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措施。示范区建设有利于加快农业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有利于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此,八步区委、区政府做出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地开展示范区建设,制定了《八步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 年)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2016—2017 年规划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区2个、市级3个、县级4个、乡级4个。
     (二)增强组织保障,完善绩效考评
       坚持将建设示范区列入区委、区政府的议事议程,2015年以来,将示范区创建列入八步区委、政府重点工作,举全区之力,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发改、农业、财政、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优势互补,形成了推动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了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2015年开始,将建设示范区列入成员单位年终绩效考评,加大权重,作为创新内容,根据工作成效评定分值,充分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加大财政扶持,撬动资金投入
       2015年以来,八步区每年将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经费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提升开发。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积极运用税收、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向示范区投资,撬动各种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区建设。2017年出台了《八步区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财政奖补激励办法》(贺八政办发〔2017〕44号)。通过采取贴息、奖励和专项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示范区建设, 激发创建热情。
     (四)注重地方特色,突出产业优势
       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利用八步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优越的区位、丰富的农业资源和良好的产业基础,规划布局示范区建设。从产业上实现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三大产业全覆盖,推进传统产业与现代科技相融合促发展。如,八步区在2006年6月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李子之乡”,李子种植面积近9万亩,年产鲜果10万多吨,贺州满天下李子产业示范区正是利用了这良好的基础和优势进行创建。八步临贺淮山产业示范区以种植淮山为主,贺街淮山于2013年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贺街镇(贺街淮山)于2014年获第四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八步开山白毛茶示范区茶叶栽培始于明代,历史悠久。开山白毛茶早于20世纪60年代被评为广西4大地方名茶之一,1974年在杭州名茶评比会中获第—名,2004年4月在广西名茶“桂茶杯”评比中获特等奖。2001年,广西桂林茶叶研究所对开山白毛茶进行研究,确认开山白毛茶品种优良,具有制作特级白毛绿茶和一级乌龙茶的潜力。2014年开山白毛茶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五)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
       围绕主导产业基地,努力延伸产业链条,发展优势龙头企业,推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抓好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创造精品名牌,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目前,八步区引进广西荣天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贺州市丰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贺州市正丰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15家入驻示范区,培育和发展了贺州市飞龙种养专业合作社、八步区贺街镇三步梯三华李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8家合作社,家庭农场19家,建立了一批有规模、有特色的生产基地。
     (六)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发展质量
       坚持开放合作,突破技术含量不高的难题,加强与广西大学、广西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农科院等科研院校的合作,签定合作协议,实现产学研相结合,示范区与科研教学基地高度融合。目前,聘请专家15人,组建了专家团队5个,加快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利用,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撑。
        三、几点建议
        在充分肯定我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取得的成效的同时,提出几点建议:
     (一)希望我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过程中,要解决好种养加工发展不均衡、销售平台和渠道过窄等问题,进一步增强(核心)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周边贫困户参与特色农业种植,引领传统农业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具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有力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二)要在农产品的“特”、“优”上做文章, 要突出产业特色,立足优势,创新理念,促进特色农业、旅游开发有机结合,延长产业链。把我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好,尤其是在带领贫困农民增收致富上发挥重要引领的作用;
    (三)继续强化与科研院校的合作,进一步加强技术技能培训;
    (四)要严格按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和要求,通过整合各方力量,继续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完善示范区规划、基础功能和设施建设,激发内生动力,引领现代特色农业实现健康、快速发展,提升示范区影响力;                
    (五)继续围绕农业优势产业,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一步推进经营组织化;
    (六)继续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制、组织股份制,进一步完善示范区管理机制。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组织平台优势,统一产品品牌、统一技术指导,形成产业优势,打造独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关于八步区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7月12日在八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八步区民政局副局长  韦承城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由我向常委会作关于八步区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今年来,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要求,紧扣政策,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认真落实“三公开两公示”制度,把好入户调查关、审核关、审批关,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成效显著。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6月,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180元。目前,我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0686户32729人,其中一档1636户2692人,二档有4518户12557人,三档4532户17480人。补助标准为一档每人每月240元,二档每人每月180元,三档每人每月130元,1-6月共发放资金3011.538万元,月人均补助154.15元。低保中的扶贫人口有5145户19120人,农村低保对象与贫困人口的重合率为58.4%。
       二、基本做法
      (一)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城乡低保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政策要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保障对象确定、实施方法和步骤等具体内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开展低保无纸化网上审批改革(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了低保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二)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严格执行《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检查在低保办理中,严格遵循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操作。两次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区民政局前;区民政部门审批后、发放保障金前);三项内容公开,即家庭情况公开、核查情况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低保待遇审批程序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公开评议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每年都组织开展低保对象入户清理核查工作,确保了低保对象规范准确。健全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因死亡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给予及时注销。对因家庭收入变更的对象及时进行保障标准调整,将因灾因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建立了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城乡低保提标保障标准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会商决定,定期研究解决低保工作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把低保政策落实纳入乡镇和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罚,推动了城乡低保政策的有效落实。
    2.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局对此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一是规范申请程序。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二是规范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村(社区)民代表或者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三是规范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的责任主体,在村(社区)民委员会协助下,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四是规范审批程序。我局在作出审批决定前,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并按照一定比例入户抽查。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五是规范公示程序。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时限等,扩大公示范围。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到家喻户晓。六是规范发放程序。实行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支付到保障家庭账户,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3.动真格、出实招、抓好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充分利用“核对中心”这个平台,加强对民生资金和项目情况实时监督,并不定期地到实地进行核查。去年以来,共核验出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条件的3785户8052人。其中:动态管理类(家庭收入增加)3624户7767人,拆户类70户105人,特殊群体类(一、二次入伍对越参战人员)67户114人,项目类24户66人。目前这些对象已全部停保处理。  
       4.城乡低保工作重点前移,责任到人。村级组织是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否享受低保,村级组织至关重要。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低保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贫困,由包村干部和区民政局相关同志指导好相关工作,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有效保障社会救助工作重心前移到村,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各个环节和步骤环环相扣,有人负责,最大限度减少“错保”、“人情保”现象发生。
       三、存在问题
       从目前我区低保工作运行情况来看,成绩是十分显著的。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申请对象不配合,家庭收入核实难。尽管我们在家庭收入测算方面下了一定的功夫,但收入测算难的问题,仍然是目前困扰低保工作十分棘手的问题。许多低保户不能很好的配合,收高报低,甚至对何时何地从事何种职业避而不谈,干脆一句话没工作,给测算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加之对同一行业、同一年龄人员收入没有统一的测算标准,导致家庭收入测算失真,相同情况的人员低保金发放不平衡,差异大。有的居民家庭目前无固定收入,但有存款、有房子、有其它财产,不易调查核实,界定困难。
       二是区本级低保办(核对中心)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目前低保办(核对中心)有工作人员3名,根据编办《关于八步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办公室更名及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参公)的通知》(贺八编发〔2011〕110号),为低保办(核对中心)配备编制8名,目前仍有5名未落实,我局多次向区领导及编办汇报,但目前仍未解决。据了解,我市钟山县核对中心配备12人,富川县核对中心配备8人,相比之下我局核对中心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造成部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例如,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每年开展对在享低保对象按30%入户抽查工作,目前我区16个乡镇(街道)共需抽查3500户左右,而且低保户居住普遍分散,如果仅凭我局核对中心的三名工作人员根本无法正常开展此项工作,也达不到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要求。
       三是乡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少,且变动频繁,造成低保工作滞后,存在脱节现象,许多工作应付了事,使基层民政工作难以推进。目前,16个乡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只有1-4人,而且要兼任乡镇的其他中心工作,在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思想不稳定,怨言非常大,部分民政办主任已递交辞职报告,造成基层民政队伍不稳定。同时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宣传面不广,少部分群众对低保政策不了解。又因部分乡镇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等问题,无法熟练操作电脑等科技产品,导致我区开展低保无纸化审批进程缓慢。
        四是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低保工作的开展。本级财政每年配套工作经费4-5万元,要在16个乡镇(街道)对一万多户低保户进行抽查、核对以及区本级核对系统的维护,工作量大、服务对象多,难以全面展开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我们继续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低保法规、政策,通过宣传使全社会对低保工作形成共识,使群众用法规、政策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使贫困群体了解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心,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低保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继续严格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的程序,严格规范操作,对低保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建立复核机制,及时为群众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同时,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操作,若出现不负责任的调查,随意签字上报的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总之,在整个低保工作运行的过程中,做到在审批程序上,坚持一个“严”字;在确定保障对象上,坚持一个“细”字;在核实家庭收入上,坚持一个“准”字;在保障对象管理上,坚持一个“动”字;在资金管理发放上,坚持一个“明”字。
       三是继续加大核查工作力度。今后我局将联合乡镇(街道)组成工作组,深入群众,重点查处最低生活保障受理、调查、公示、审核、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问题,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情况的发生,努力使低保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迈进。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低保工作是项民心工程,工作做得粗与细、好与坏会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声誉,因此,监督检查工作至关重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成立督查组不定期深入村(社区),深入群众,进行重点调查、监督,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和参与,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
       农村低保是保障困难居民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调节器”。我们将不断总结完善城市低保制度,规范操作程序,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解决好广大困难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安康新八步作出不懈的努力。
 
 
关于八步区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7年7月12日在八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八步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城乡低保工作,有效落实农村低保救助政策,促进农村低保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为常委会听取审议该项工作报告提供依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6月12日至14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分别到了桂岭镇的英民村、进民村,莲塘镇的美仪村、桂水村,贺街镇的西南村、河西社区,信都镇的狮峰村、新红村,对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农村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1-6月,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180元。目前,我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0686户32729人,其中一档1636户2692人,二档有4518户12557人,三档4532户17480人。补助标准为一档每人每月240元,二档每人每月180元,三档每人每月130元,1-6月共发放资金3011.538万元,月人均补助154.15元。低保中的扶贫人口有5145户19120人,农村低保对象与贫困人口的重合率为58.4%。
       二、我区农村低保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城乡低保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政策要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保障对象确定、实施方法和步骤等具体内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开展低保无纸化网上审批改革(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了低保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二)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严格执行《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检查在低保办理中,严格遵循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操作。两次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区民政局前;区民政部门审批后、发放保障金前);三项内容公开,即家庭情况公开、核查情况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低保待遇审批程序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公开评议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每年都组织开展低保对象入户清理核查工作,确保了低保对象规范准确。健全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因死亡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给予及时注销。对因家庭收入变更的对象及时进行保障标准调整,将因灾因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建立了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城乡低保提标保障标准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会商决定,定期研究解决低保工作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把低保政策落实纳入乡镇和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罚,推动了城乡低保政策的有效落实。
     2.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一是规范申请程序。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二是规范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村(社区)民代表或者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三是规范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的责任主体,在村(社区)民委员会协助下,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四是规范审批程序。民政局在作出审批决定前,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并按照一定比例入户抽查。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五是规范公示程序。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时限等,扩大公示范围。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到家喻户晓。六是规范发放程序。实行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支付到保障家庭账户,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3.动真格、出实招、抓好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核对中心”这个平台,加强对民生资金和项目情况实时监督,并不定期地到实地进行核查。去年以来,共核验出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条件的3785户8052人。其中:动态管理类(家庭收入增加)3624户7767人,拆户类70户105人,特殊群体类(一、二次入伍对越参战人员)67户114人,项目类24户66人。目前这些对象已全部停保处理。  
        4.城乡低保工作重点前移,责任到人。村级组织是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否享受低保,村级组织至关重要。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低保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贫困,由包村干部和区民政局相关同志指导好相关工作,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有效保障社会救助工作重心前移到村,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各个环节和步骤环环相扣,有人负责,最大限度减少“错保”、“人情保”现象发生。
     三、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低保政策宣传不够。现在大多数群众知道生活困难都可以吃低保,但对享受低保的政策认识有偏差。主要表现:一是低保保障范围和条件宣传力度小,群众知情少;二是申请低保的条件、工作流程、审批程序的规范制度宣传不具体,群众有错觉;三是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低保人员的应尽义务不全面,群众不明白;四是乡村组织办理低保工作的主要主体资格政策宣传不到位,基层工作人员责任感不强。
      (二)城乡低保政策的执行收入一元化标准有欠缺。该政策规定,只要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就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反之则不行,以此来保障低保对象生活水平的一致性。这一政策是绝对公平的,但实践中却带来执行难题,部分特别困难的家庭被排除在低保范围之外。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类似这样家庭,虽然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却因偶遇大病、大灾、人身意外伤害等,造成收不抵支,实际生活水平远低于低保水平。由于农村低保在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执行收入一元化标准,只考虑家庭收入,不考虑家庭实际支出,致使这部分特别困难的家庭被排除在低保范围之外。
     (三)低保准入把关难度大。目前,确定低保对象采用“家庭人均收入”的办法进行,把关难度大。主要表现:农村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申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很难掌握;农村低保对象的收入,由于粮食等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外出务工人员收入不稳定,隐性收入难以统计等因素,核定难度大,导致低保对象的界定较难;一些专项救助,比如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只有低保对象才有资格享受,因此有的人为了得到某项援助而想方设法进入低保行列,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部分乡镇对低保对象的收入,特别是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张榜公布等环节,执行不到位,影响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低保工作人员少、工作经费不足。目前,低保工作人员少、任务重,开展工作难度大。区民政局城乡低保中心工作人员共3人,16个乡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只有1-4人,而且要兼任乡镇的其他中心工作,在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思想不稳定,怨言非常大,部分民政办主任已递交辞职报告,造成基层民政队伍不稳定。同时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宣传面不广,少部分群众对低保政策不了解。又因部分乡镇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等问题,无法熟练操作电脑等科技产品,导致我区开展低保无纸化审批进程缓慢。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低保工作的开展。本级财政每年配套工作经费4-5万元,要在16个乡镇(街道)对一万多户低保户进行抽查、核对以及区本级核对系统的维护,工作量大、服务对象多,难以全面展开工作。
     (五)社会救助体系仍未形成统一合力。在缓解贫困群众医疗、住房、就学等困难问题方面力不从心,尤其是农村留守老人、儿童、鳏寡孤独、残疾人员,无人照顾,并且享受不到应该享用的公共资源,没有相应的规范的救助制度。农村养老问题逐渐突出,缺乏行之有效的养老方式、方法和手段。
        四、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难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申请低保条件和政府审查批准流程的宣传力度,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使群众明白低保是社会救助的手段,树立劳动致富为荣思想,切实发挥低保“社会最后保障”的社会效能,形成大家自觉理解、积极配合,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阳光运行。要联系实际加强低保工作机制调研,广泛征求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及时修订工作和审批程序等办事流程,制定出科学完善的规范化操作办法。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化的管理方式,逐步建立以税务、工商、公安、卫生医疗、人力资源、金融、乡村基础组织部门为主,以房地产、车辆、公积金、养老金、公职人员、户籍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库建设,完善比对平台,加强农村低保管理力度。要建立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以便及时进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进的进,应退的必须退,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资金管理。政府要把低保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严格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低保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要严格实行低保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和社会化发放,切实做到阳光操作。要加强资金安排调度,建立低保资金筹措长效机制,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户到人。审计、财政和监察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低保资金,对违法违规人员,要坚决查处。
     (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把低保工作和其它社会救助、扶贫帮困结合起来。区镇人民政府及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工商、税务、建设、城管、公安、司法、广播电视、公用事业、电力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市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对低保对象的优惠、扶持和减免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低保对象就业,使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扶贫及社会救助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一是建立完善政府就业岗位储备制度,增强有关部门对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低保人员再就业步伐。二是积极提供扶贫济困项目、资金,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使低保人员尽快脱贫,从源头上减少低保对象,减轻财政困难和压力。三是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实现再就业的贫困对象,做到全力救助。四是对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捐助的资金,统一集中管理,主要用于农村贫困对象。
     (五)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低保工作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务精通、一心为民的高素质低保工作队伍显得特别重要。区、镇政府要立足新时期农村低保工作的新特点,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低保工作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各级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低保工作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表彰;对坚持探索、推出创新举措的,要给予鼓励和支持,不断激发低保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配齐低保工作人员,酌情增加低保工作机构和乡镇民政办人员编制,确保有足够的专职人员从事民政工作。四是区级财政要合理安排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财政预算,确保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八步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外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工作报告(书面)
—2017年7月12日在八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立体化、现代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建立和完善综治长效工作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贺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目标,科学整合巡防警力,在精心构建城区治安防控网络的同时,积极向城区外延伸,因地制宜,多方施策,有效预防了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侵财类案件的发生。近三年来,乡镇盗窃案件从2014年386起,2015年305起,持续下降到2016年的266起,两抢案件从2014年49起,大幅下降到2016年的17起。同时,打击效能进一步提升,2016年各乡镇派出所破刑事案件461起,比2015年上升39.3%,逮捕直诉犯罪嫌疑人371人,比2015年上升46.1%,通过以打促防,打防并举,保持了乡镇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
        一、城区外治安防控网络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形成平安建设全民共建的工作局面。一是充分动员“2+x”理事会等社会力量,利用理事会成员中老同志有能力、有威望、有时间、根植于群众的优势,广泛收集信息、开展法制宣传、组织义务治安巡逻、管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化解矛盾纠纷,并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全部进行了风险评估和落实先期稳控措施。如:莲塘炭冲村在2+X群防群治组织工作方面形成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吸引了众多单位前往参观学习;二是组织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漂亮阿姨”参与平安建设。在城区派出所积极发动组建平安建设队伍,取得显著效果后,各乡镇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分别组建了一支有规模、有组织、统一服装的平安建设志愿队,通过发挥社会热心人士在平安建设的引领作用,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平安乡镇建设,让全民共建平安乡镇、平安村屯的理念深入人心。如,贺街派出所发动“漂亮阿姨”,成立“临贺故城义务宣传队”,多次携手“漂亮阿姨”走近校园、村屯,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信都派出所在组织平安建设志愿者“漂亮阿姨”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时发现,辖区内有不少年轻人沉溺于微信“抢红包”,从而破获了贺州市首例利用微信红包押大小、猜单双、猜尾数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的案件,涉案赌资高达100多万元。
     (二)加强技防网络建设,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一是持续推进“小天网”建设。借鉴城区建设“小天网”的成功经验,八步分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以当地政府筹措一点、企业赞助一点、群众集资一点“三个一点”的模式,在各乡镇的镇中心,以及治安较为复杂的、条件成熟的村委会所在地建成了乡村一级的“天网”,“天网”视频在打击破案、防范犯罪、促进农村文明新风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截止目前,八步城区和乡镇共有大天网监控930个,大华公司卡口及人脸监控172个,小天网2790余个。其中,城区外乡镇大天网149个,区委政法委牵头建设的天网探头173个,大华公司卡口及人脸监控172个,小天网371个。从覆盖率和数量上看,“大天网”已经覆盖了从城区到乡镇的各条主要干道。其中,大华公司建设的卡口弥补了天网未能覆盖的乡镇村道,小路,重点路口的缺憾。二是依托“互联网+”模式,互联网等科技信息手段更多地在公安工作中得到应用,努力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目前,各派出所均已建立QQ群,或者开通微信,开设网上派出所、公安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治安动态信息提醒群众注意防范,畅通了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依靠广大网民力量,收集群众提供的社会治安情报信息。三是依托市公安局研发的技防监控报警系统,通过技防报警功能实现对重点金融场所的监控。目前,已取得良好的治安防范效果。下一步将继续推广使用,并联合电信运营商,逐步推动技防进单位、进企业、进小区、进商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
     (三)推进农村警务新机制改革,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4月,在公安分局的部署下,各乡镇派出所开始实行驻片村警工作制,各乡镇派出所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治安特点等情况,将辖区分为若干警务片区,并安排适当警力进驻各片区。驻片村警充分整合现有的一村一警和2+X理事会等警务资源,在片区积极发展治安积极分子为警务助理,由村警和警务助理发动村民自发组建集义务治安巡逻、矛盾排查化解、村情民意互通、安防知识宣传、警情快速反应等功能于一体的警务协勤队伍。通过探索“一村一警务助理”、“一村一警务协勤队伍”新型农村警务工作模式,助推民生警务扎实开展,进而实现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农村治安环境得以有效掌控、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的目标。驻片村警工作制实施以来,成效显著。例如:桂岭派出所在实施驻片村警工作制后,通过开展有效的群众工作,连续发力,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提前完成了公安分局下达的破涉枪案件8起、逮捕或直诉涉枪嫌疑人8人,破案追缴枪支8支的任务。桂岭镇作为一个人口大镇,姓氏多人口多,姓氏宗族观念强,经常因为一点小事情发生激烈的宗族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的宗族械斗,土地、山林纠纷也时有发生,社会维稳压力大,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自实施驻片警务新机制以来,各驻片村警总计帮助辖区群众调解了98起大小矛盾纠纷,让辖区没有出现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较为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城区外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警力不足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派出所的打击工作任务依然很重,一线巡逻防控的警力投入不够;同时,警力不足的客观原因,对案件高发时段、地段的控制缺乏持久性和全面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乡镇人、财、物的流动性日益增强,不稳定因素逐年增多,需要警力的地方随之增多,警力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二)“小天网”覆盖面还不够,单纯靠社会集资还难以解决盲点和死角问题。一是从数据上看,大部分小天网还是集中于城区,乡镇部分小天网的建设较少,而且主要集中在乡镇中心街道,没有延伸到各村屯和重要的路段,特别是一些村屯的重要场所和交通路口。这就导致小天网为大天网查缺补漏的意义大为减弱,为破案提供的便利大大减少,容易导致破案线索断链,需要花费大量警力去补充小天网覆盖不到的道路或死角。二是各乡镇的小天网资金投入不大,主要以民间捐资为主,缺乏政府资金投入,同时维护人员、维护资金缺乏,导致很多监控头离线无法使用。给办案带来极大困扰。三是城区及乡镇的小天网大部分未能接入公安天网后台,不利于发挥整体效能。
    (三)群防群治队伍发挥作用需要加强。社会各界人士的思想认识不统一,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意识不强,敷衍应付多。 “2+X” 理事会群防群治组织的建立与全面发挥作用还需级党委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实现规范化开展工作尚需时日。
       三、推进城区外治安防控网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落实经费和专业人才向社会治安防控领域的倾斜制度。切实解决乡镇派出所警力、经费紧张,基础设施薄弱,装备配备不齐问题,使人员、经费保障体制机制和装备建设体系更加完善、配备标准更加健全,公安战斗力显著增强。
     (二)继续加大“小天网”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力度,及时清除安全防范的死角和盲区,提升农村地区运用科技手段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水平。一是由区综治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机关对大天网不能覆盖的区域进行摸排,科学统筹规划“小天网”在各重点场所,小区、街巷、村屯的建设,以“村村通视频监控”建设为重点,结合实际,分年度按任务表稳步推进。二是投入资金加快建设各已建成“小天网”联网工作,建设统一数据输出联网公安天网。三是投入资金对小天网进行维护,建设专门的小天网维护队伍,确保小天网的正常运行。四是深入发动推广,以政府投入部分+社区或农村村屯集资部分+当地企业捐资部分三部分结合,加快小天网在城区外的推广和覆盖。
     (三)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由“公安防控”向“社会防控”转变。建立社会力量合作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公安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有效整合社会各类资源、信息数据、力量、手段,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治安防控工作效率。
 
 
关于八步区城区外治安防控网络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
—2017年7月12日在八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八步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6月19日至22日,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和部分人大代表在常委会副主任龙立忠同志的带领下,对我区城区外治安防控网络建设使用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开山镇通往湖南方向的省道、开山中学、开山派出所,南乡镇通往广东方向的省道、南乡中学、南乡派出所,灵峰镇通往广东方向的省道、灵峰中心校、灵峰幼儿园、灵峰派出所,铺门镇通往广东的省道、铺门中学、铺门派出所等各主要路段、重点场所的实时监控视频,并对当地部分群众进行了了解。6月23日,视察组成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承坚同志的带领下,在贺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召开座谈会,在听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后,视察组成员和人大代表及公安分局的同志进行了认真座谈。现将有关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城区外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和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
      近三年来,乡镇盗窃案件从2014年386起,2015年305起,持续下降到2016年的266起,两抢案件从2014年49起,大幅下降到2016年的17起。同时,打击效能进一步提升,2016年各乡镇派出所破刑事案件461起,比2015年上升39.3%,逮捕直诉犯罪嫌疑人371人,比2015年上升46.1%,通过以打促防,打防并举,保持了乡镇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技防网络建设,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一是持续推进“小天网”建设。借鉴城区建设“小天网”的成功经验,八步分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以当地政府筹措一点、企业赞助一点、群众集资一点“三个一点”的模式,在各乡镇的镇中心,以及治安较为复杂的、条件成熟的村委会所在地建成了乡村一级的“天网”,“天网”视频在打击破案、防范犯罪、促进农村文明新风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截止目前,八步城区和乡镇共有大天网监控930个,大华公司卡口及人脸监控172个,小天网2790余个。其中,城区外乡镇大天网149个,区委政法委牵头建设的天网探头173个,大华公司卡口及人脸监控172个,小天网371个。从覆盖率和数量上看,“大天网”已经覆盖了从城区到乡镇的各条主要干道。其中,大华公司建设的卡口弥补了天网未能覆盖的乡镇村道,小路,重点路口的缺憾。          二是依托“互联网+”模式,互联网等科技信息手段更多地在公安工作中得到应用,努力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目前,各派出所均已建立QQ群,或者开通微信,开设网上派出所、公安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治安动态信息提醒群众注意防范,畅通了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依靠广大网民力量,收集群众提供的社会治安情报信息。三是依托市公安局研发的技防监控报警系统,通过技防报警功能实现对重点金融场所的监控。目前,已取得良好的治安防范效果。下一步将继续推广使用,并联合电信运营商,逐步推动技防进单位、进企业、进小区、进商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
     (二)强化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形成平安建设全民共建的工作局面。一是充分动员“2+x”理事会等社会力量,利用理事会成员中老同志有能力、有威望、有时间、根植于群众的优势,广泛收集信息、开展法制宣传、组织义务治安巡逻、管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化解矛盾纠纷,并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全部进行了风险评估和落实先期稳控措施。如:莲塘炭冲村在2+X群防群治组织工作方面形成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吸引了众多单位前往参观学习;二是组织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漂亮阿姨”参与平安建设。在城区派出所积极发动组建平安建设队伍,取得显著效果后,各乡镇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分别组建了一支有规模、有组织、统一服装的平安建设志愿队,通过发挥社会热心人士在平安建设的引领作用,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平安乡镇建设,让全民共建平安乡镇、平安村屯的理念深入人心。如,贺街派出所发动“漂亮阿姨”,成立“临贺故城义务宣传队”,多次携手“漂亮阿姨”走近校园、村屯,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信都派出所在组织平安建设志愿者“漂亮阿姨”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时发现,辖区内有不少年轻人沉溺于微信“抢红包”,从而破获了贺州市首例利用微信红包押大小、猜单双、猜尾数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的案件,涉案赌资高达100多万元。
     (三)推进农村警务新机制改革,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4月,在公安分局的部署下,各乡镇派出所开始实行驻片村警工作制,各乡镇派出所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治安特点等情况,将辖区分为若干警务片区,并安排适当警力进驻各片区。驻片村警充分整合现有的一村一警和2+X理事会等警务资源,在片区积极发展治安积极分子为警务助理,由村警和警务助理发动村民自发组建集义务治安巡逻、矛盾排查化解、村情民意互通、安防知识宣传、警情快速反应等功能于一体的警务协勤队伍。通过探索“一村一警务助理”、“一村一警务协勤队伍”新型农村警务工作模式,助推民生警务扎实开展,进而实现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农村治安环境得以有效掌控、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的目标。驻片村警工作制实施以来,成效显著。例如:桂岭派出所在实施驻片村警工作制后,通过开展有效的群众工作,连续发力,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提前完成了公安分局下达的破涉枪案件8起、逮捕或直诉涉枪嫌疑人8人,破案追缴枪支8支的任务。桂岭镇作为一个人口大镇,姓氏多人口多,姓氏宗族观念强,经常因为一点小事情发生激烈的宗族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的宗族械斗,土地、山林纠纷也时有发生,社会维稳压力大,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自实施驻片警务新机制以来,各驻片村警总计帮助辖区群众调解了98起大小矛盾纠纷,让辖区没有出现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较为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城区外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视察情况看,我区城区外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和管理使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规划还不完善。“天网”监控覆盖面不够宽,圩镇部分路段还存在监控盲点,村寨人口密集居住地基本没有安装内部视频监控系统。
       二是经费保障还不到位。受资金影响,一些监控设备质量不高,探头图像清晰度差,影响监控效果。此外,监控探头和治安卡口的抓拍系统容易受风雨雷等天气影响出现故障,而维修费用又未纳入财政预算,损坏后难以进行及时维修,影响了监控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是监控员队伍素质不高、待遇偏低。目前村、学校监控室的监控员,都是从社会公开招聘的门卫、保安、临时工或村干,多数只有中学文化,监控操作业务水平不高,通过实时监控发现案件线索和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不多。加上待遇偏低,使这支队伍很不稳定,限制了“小天网”作用的发挥。
       四是部分监控室管理混乱。部分监控室存在管理混乱,监控视频保密性差,有个别监控室甚至呈开放式状态,极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三、几点建议
      “小天网工程”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的民生工程,也是构建信息化防控体系的基础工程。加强“小天网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使用,是有效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增强全区人民安全感的重要保障。为此,视察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扩大宣传,提高“小天网工程”的社会效应。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及时宣传通过“小天网工程”查证犯罪、侦察破案的成效,提高群众认知度、认可度和满意度,努力营造支持和参与“小天网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达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作用,有效预防和遏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完善规划,拓宽“小天网工程”的覆盖面。要把“小天网工程”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做好科学规划,合理布设监控点位,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不断扩大“小天网工程”监控范围,最大限度地消除监控盲区。同时要积极推进社会点位建设和整合工作,凡是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企业、金融网点、居民住宅小区、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宾馆旅店等重点单位等都要督促安装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并纳入“天网”平台监控,实现联网运行与资源共享,进一步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加大投入,保障“小天网工程”正常运行的需要。经费是“小天网工程”建设、运行和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着力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的资金需要,加强对监控设备的维护和改造升级,特别是要改善重点区域监控探头的质量,提高成像效果。建议区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维修和购买备用设备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四)强化培训,打造高素质的监控员队伍。“小天网工程”科技含量高、技术更新快,需要一支与之相适应的过硬的监控员队伍。要加大对监控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监控员实际操作、实战运用、分析研判案情的能力,重点培养一批优秀的技术人才。
     (五)科学管理,着力提升服务实战的能力。公安部门作为“小天网工程”管理使用的主体,要明确管理职责,认真分析目前“小天网工程”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做好监控资料的分析研判,加强对监控盲区的巡逻防控,使监控、值守与地面巡逻结合起来,实现人机互动,快速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小天网工程”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望东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7月12日贺州市八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八步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
         吴望东辞去八步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7月12日贺州市八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彭贤康为贺州市八步区人大常委会八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家文为贺州市八步区人大常委会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小英为贺州市八步区人大常委会江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袁何树为贺州市八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粟启乾的贺州市八步区人大常委会八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廖政洪的贺州市八步区人大常委会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恩好的贺州市八步区人大常委会江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任命:
        岑  军为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局长,免去其贺州市八步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昌宁为贺州市八步区司法局局长;
        曾  康为贺州市八步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免去:
        谢金田的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黄成明的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蒙  雄的贺州市八步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
      (三)
        免去:
        黄琴芳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判员职务;
        何新雄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贺州市八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二○一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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